2016年社会奖学金初审结果公示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自愿申报,学院组织评审,最终确定学院社会奖学金(光华奖学金)的获得者为:田维乾、梁秀、郭凤云、钱伟伟、陈阳。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新主楼D121会议室查阅获奖者申报材料,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2313981 邮箱:dana007@163.com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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