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申报者答辩,学院认真组织评审,最终确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刘焘、胡鹏飞、张媛媛、郭天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张娜、王媛、张琦,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新主楼D121会议室查阅获奖者申报材料,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2313981 邮箱:dana007@163.com
ok133诸侯快讯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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