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2012/2013学年度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副博士研究生)的函》(留金秘欧[2012]6070号),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利用俄罗斯向我国提供的政府奖学金选派一批留学人员赴俄罗斯攻读硕士/副博士学位(等同于中国的博士学位)。我校现选派7名学生由该奖学金支持赴俄攻读硕士/副博士学位,其中选派攻读硕士学位5人、攻读副博士学位2人。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赴俄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一学年语言预科),专业不限,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申报;
2、应届硕士毕业生可赴俄攻读副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不超过48个月(含一学年语言预科),专业不限,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申报;
注:凡申请攻读学位者是否可免除语言预科,需由外方考核后决定。
二、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免学费、留学院校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较好,能很快适应国外生活。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推荐。
四、申报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单位推荐意见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学校意见一栏在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由学校统一填写)
3、《诸侯快讯官网学生申请境外奖学金项目登记表》(附件1)
4、2012年国家公派赴俄留学人员信息表(附件2)
请申请人于3月25日至3月29日间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准备申请材料。报名时应选择的受理机构名称为“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为“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申请人所申请的留学单位应为隶属于俄教科部院校(莫斯科国立大学非俄部属院校)。俄高校名录可查阅http://www.edu.ru/abitur/act.4/index.php(建议尽量申请我驻俄使领馆所在地高校)。
另,根据俄教科部要求,申请人应在4月15日前在俄方网站填报原始表格,网址:http:/www.russia.edu.ru/forma/2012/。
对外联系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2012年互换奖学金项目专栏”中“俄罗斯互换项目”)
五、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俄教科部确定。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2012年9—10月份。具体时间根据俄方录取通知确定。
六、根据有关规定,留学人员派出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俄罗斯使(领)馆的管理。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七、申请人请于2012年3月29日17:00前将申报所需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101室。
对外联系材料请于2012年5月30日前提交。
联系人:万丽娜
联系电话:82339376
(附件请于本科教学网页下载专栏下载)
附件1:诸侯快讯官网学生申请境外奖学金项目登记表
附件2:2012年国家公派赴俄留学人员信息表(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