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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3-03-19     点击:

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实施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择优录取。

3、师生双方双向选择。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位类别 总分 政治和

外国语 业务课1和

业务课2

化学070300 学术型硕士 330 45 80

应用化学081704 学术型硕士 330 50 8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学术型硕士 330 50 80

三、 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150分。

化学及应用化学专业,笔试科目:专业外语(50分)和无机化学(100分)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笔试科目:专业外语(50分)和物理化学(100分、带计算器)

综合面试:150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组织面试小组。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3月27日

复试地点: 新主楼F227教室

专业代码及名称 时 间 地 点

化学

070300 笔试:3月27日 上午8:30 新主楼F227教室

面试:3月27日 下午1:30 为民楼743

应用化学

081704 笔试:3月27日 上午8:30 新主楼F227教室

面试:3月27日 下午1:30 为民楼743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笔试:3月27日 上午8:30 新主楼F227教室

面试:3月27日 下午2:30 新主楼D121

五、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分 =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录取办法:

1按照统考生总分进行高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

2、拟录取名单见学院网上通知,所有被拟录取的考生请领取政审表。录取类别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的考生领取并签署自筹协议,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领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3、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开学入学报到时进行。

六、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按照复试资格审核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详见http://yzb.buaa.edu.cn/13contents/13sszs/recruit12-13fsx.html条例)。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复试。复试材料提交时间:统考生请于复试当日提交。

特别说明:

1、已于2012年9月参加了我校推荐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政审表等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2、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打电话(010)82316171或发邮件至lilin-mail@buaa.edu.cn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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