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化学与环境学院2011级本科生推免保研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9-14     点击:

为确保2011级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性,我院在《诸侯快讯ok1122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遵照学校《诸侯快讯ok1122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我院推免保研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推荐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都可以报名申请参加校内外研究生的推免。

二、推免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应届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实践能力较强,实验、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

推免保研成绩为前三年本科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算术平均分成绩。根据我院推免生名额,对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三个专业分别进行专业排名,综合面试成绩,按名次推荐。排名在先者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需要签署放弃推免承诺书,成绩不计入推免排名。

(2)德、智、体全面发展,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生资格者。

(3)有较强科研能力,冯如杯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免:

1、在推荐截止日前受校级以上(含)处分的;

2、有“作弊”记录的;

3、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4、必修课有2门以上(含2门)不及格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及录取资格:

1、推荐后受校级以上(含)处分的;

2、有违法行为,受司法部门处罚的;

3、最后一学年,有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的;

4、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的;

5、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

五、步骤和要求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组,其组成结构是:

组长:化学与环境学院院长

副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成员:书记、副书记、系主任、班主任、辅导员

秘书:本科教务秘书

2、根据学校教务处公布的成绩进行各项排名,由推免工作组进行复查确定推免资格人选,并公示;

3、有推免资格者按照公示推免排名填写申请材料。

六、附则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推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七、申诉渠道

联系人:冯蕊 82313951fengrui@buaa.edu.cn

化学与环境学院

本科推免保研工作组

2014年9月12日

[1] [2] [3] [4] [5] 下一页